北京外國語大學2015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4-12-03 15:38:15北京外國語大學
2015年北京外國語大學繼續(xù)在全國范圍內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經所在中學推薦,可以報名參加北京外國語大學組織的保送生入學考試,成績合格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和所在。ㄊ、區(qū))招生辦公室審核者,可免于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進入北京外國語大學學習。
一、招生對象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以下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可以申請報考北京外國語大學:
(一)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fā)〔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要求,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yōu)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根據(jù)北京外國語大學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對生源的特殊要求,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可向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保送生招生專業(yè)、報考資格和填報志愿說明
三、報名和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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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條件的考生(含“卓越計劃”考生)可登錄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填寫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200元,下載《北京外國語大學保送生申請表》。
《北京外國語大學保送生申請表》第一頁背面信息由推薦學校填寫。
報名時間:11月17日至11月30日17:00
沒有在網(wǎng)上(不接受其他形式)繳納報名費的,不能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根據(jù)網(wǎng)上繳費特點,收費工作結束后,無論何種原因沒來參加考試的,我校不予退費。
1.符合本簡章招生對象規(guī)定第(一)條保送資格的考生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尚未取得獲獎證書的由所在中學開具證明材料).
2.所有考生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等材料。
3.以上材料由學生如實填寫和提供,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統(tǒng)一于2014年11月30日前用特快專遞寄送至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字樣),同時將推薦保送生名單電子版(見附件3,將推薦參加“卓越計劃”的考生單獨注明)發(fā)至招生辦公室郵箱:bwzsb@bfsu.edu.cn。
4.北京外國語大學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以確定考生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名單范圍內錄取,凡不在該公示名單上的考生北京外國語大學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報到:請有考試資格的考生本人于2014年12月31日下午14:30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到北京外國語大學東院逸夫樓辦理報到手續(xù)。“卓越計劃”考生報到時間和地點為2015年1月1日下午14:30,英語樓第十二大教室。
四、考核與錄取
。ㄒ唬┛荚嚂r間:2015年1月1—2日。
(二)考試科目:外語筆試、語文筆試、口試面試。
(三)錄取原則:
1.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高考絕密程序組織保送生入學考試,統(tǒng)一閱卷。
2.錄取時我校將根據(jù)考生口試面試成績劃定資格線,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jù)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按男女生分別擇優(yōu)錄取。
如所填專業(yè)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yè)調劑者,將根據(jù)分數(shù)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1.法語專業(yè)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該專業(yè)的考生。
2.中學所學外語為英語的考生可以填報除俄語以外的專業(yè)。
3.中學所學外語為德語、日語、西班牙語、俄語、法語的考生只能分別報考相對應專業(yè)。
4.俄語專業(yè)只招收中學所學外語為俄語的考生。
5.阿拉伯語專業(yè)只招男生。
6.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限理科生報考,漢語國際教育和漢語言文學專業(yè)限文科生報考。
。ㄋ模┍煌扑]至我校“卓越計劃”的考生,按本簡章的規(guī)定進行網(wǎng)上報名,參加口試面試,單獨錄取。
。ㄎ澹┪倚⒔洷本┩鈬Z大學招生領導小組認定的初選名單上傳至“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省級招辦確認后辦理錄取手續(xù)。
。┱戒浫∈掷m(xù)辦理完畢后,我校將錄取通知書統(tǒng)一寄送至外國語中學,非外國語中學的考生錄取通知書寄至本人。
五、監(jiān)督機制
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負責全程監(jiān)督,接受投訴。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保送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六、附則
本簡章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簡章相關規(guī)定將按最新政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