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2019年普專招生章程(2)
2019-06-01 10:48:13網(wǎng)絡整理
三、報考條件
符合各省(區(qū)、市)教育考試主管部門有關報考要求。
1.江蘇省統(tǒng)一錄取批次招生對象: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必測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報考藝術類專業(yè)考生,其七門學業(yè)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不合格科目不得超過三門。
2.江蘇省注冊入學批次招生對象:凡符合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普高注冊入學的基本要求,取得普通高中畢業(yè)文憑,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未被統(tǒng)招批次錄取,且取得全部七門科目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的學生,均可申請注冊入學。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招〔2019〕1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錄取辦法
學院向社會公開承諾:新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自覺接受各。▍^(qū)、市)招生考試、紀檢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杜絕徇私舞弊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今年我院的新生錄取規(guī)則是:
1.外語語種要求:我院對各專業(yè)考生外語語種無要求。
2.男女比例:我院對各專業(yè)的考生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3.江蘇錄取方式:
。1)對報考我院的江蘇考生,分別按文科、理科或藝術類招錄,各類別招生專業(yè)詳見《江蘇招生考試報》或?qū)W院招生網(wǎng)站。凡A志愿報考我院考生,進檔后,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yè)均滿足第一專業(yè)志愿;3+2專本分段項目專業(yè),安排專業(yè)時采用選測科目等級級差法,級差為5分,即以C級為基礎,每門選測科目提高一個等級加5分計入投檔分安排專業(yè)。
(2)對報考我院的江蘇藝術考生,分別按美術類和音樂類招錄,廣告設計與制作、數(shù)字媒體藝術設計、環(huán)境藝術設計專業(yè)采用江蘇省專業(yè)加試統(tǒng)考成績,對文化和專業(yè)加試成績均達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yè)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音樂表演專業(yè)招收江蘇省音樂加試統(tǒng)考合格的考生,對文化和專業(yè)成績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聲樂和器樂的專業(yè)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舞蹈編導專業(yè)使用我院委托南京師范大學考試的舞蹈加試成績,對文化和專業(yè)成績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專業(yè)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3)對報考我院的江蘇注冊入學的考生,安排專業(yè)時不再采用選測科目等級級差法,對符合要求的提出申請的考生按投檔分排序,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4)同分錄取原則:在錄取過程中,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語文、數(shù)學兩門科目分數(shù)與附加題分數(shù)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shù)學、外語分數(shù)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shù)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shù)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理科生均按照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中必測科目等級成績,如再相同,則文理科生再比較兩門選測等級成績,如再相同,則參照考生電子檔案中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4.對江蘇以外的省份錄取方式:招收普通類理科、文科及藝術類考生,相關專業(yè)對考生科類的要求,以各省(區(qū)、市)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藝術類考生藝考成績使用所在省份的藝考統(tǒng)考成績。對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全部按第一專業(yè)志愿錄取。
5.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區(qū)、市)教育考試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6.特殊類型的考生錄取按各省(區(qū)、市)教育考試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獎學助學措施
學校積極主動與多方企事業(yè)單位合作,爭取社會資源參與獎學助學,學生享受獎助學比例達70%以上,具體獎助學金設置如下:
獎助學方式 |
金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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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 |
國家獎學金 |
8000元/生 |
獎勵面達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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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勵志獎學金 |
5000元/生 |
獎勵面達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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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獎學金 |
最高2000元/生 |
獎勵面達30%,設特等、一、二、三及單項等5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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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宸”獎學金 |
1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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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 |
國家助學金 |
2000-4000元/生 |
資助面達25%,設一、二、三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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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社會助學金 |
吉如助困助學金 |
5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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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婦聯(lián)“圓夢工程”助學金 |
2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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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宸”助學金 |
2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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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震企業(yè)獎助學金 |
1000-2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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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民政局福彩中心“情暖萬家”助學金 |
5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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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紅十字會助學金 |
2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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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總會助學金 |
15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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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困難補助 |
8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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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學校友會助學金 |
2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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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移動公司助學金 |
15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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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檔立卡、殘疾學生學費減免 |
最高4700-6800元/生/年 |
減免學費,根據(jù)省廳政策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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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
最高8000元/生/年 |
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憑錄取通知書和有關材料(以當?shù)乜h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為準)在生源所在地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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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nèi)勤工助學崗 |
鼓勵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通過勤工儉學,解決生活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