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船山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12 11:22:11高考網(wǎng)整理
南華大學船山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ㄖ陛犑小⒆灾螀^(qū))有關規(guī)定,結(jié)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南華大學船山學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于2004年1月確認,由南華大學按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第三條學院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陽市,F(xiàn)有紅湘、雨母兩個校區(qū)。
學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通訊地址:湖南省衡陽市常勝西路28號
郵編:421001
聯(lián)系電話:0734–8281933、8160511
傳真:0734–8281933
監(jiān)督舉報受理電話:0734-8578168
電子郵箱:cszs@usc.edu.cn
學院網(wǎng)址:http://csxy.usc.edu.cn
第四條學院辦學涉及工學、醫(yī)學、管理學、理學、經(jīng)濟學、法學、文學和藝術等8大學科門類;學院面向全國28個。ㄖ陛犑小⒆灾螀^(qū))招生;學院2020年的招生專業(yè)16個。
第五條學院依據(jù)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yōu)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gòu)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院成立由南華大學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船山學院院領導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ㄖ陛犑、自治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zhí)行南華大學船山學院董事會、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院招生章程和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學院成立由校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jiān)督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招生錄取各項政策和規(guī)定的落實,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院招生工作同時接受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八條學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是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gòu),負責根據(jù)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及有關規(guī)定編制報送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解釋有關招生政策問題,錄取通知書的印制及寄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