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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7 17:09:28陽光高考


高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我校實行按學分收費管理辦法(學費按教學總學分和每學分的收費標準折算)。學費與住宿費具體收費標準以自治區(qū)發(fā)展改革委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七章 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資助

  第十六條   學校建立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獎學金、勤工助學、學院獎學金、學費緩交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七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照錄取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xù)。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凡不按時報到或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學資格。在入校體檢復查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錄取體檢標準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第三章第九條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我校頒發(fā)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廣西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畢業(yè)證書。

  第十九條  對于學生轉專業(yè)事宜,我校將遵循教育部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執(zhí)行。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學校從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等相關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若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學校聯(lián)系方式

  招生電話:0771-3834473、0771-3836067

  投訴電話:0771-3389866

  廣西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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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高校招生章程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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